管庄首页 | 管庄资讯 | 房屋租售 | 活动聚会 | 求职招聘 | 常营商铺 | 常营论坛 | 联系站长
返回列表 发帖

最早走的人与最后死抗着的人

最早走的人与最后死抗着的人

有的时候做事不能太极端
5 r$ i2 P) B( C3 X我拿我听说的一个事情举例 其实这样的事情或者道理人之皆知 但是还是要说说
6 R! R3 z6 l( u, ~1 D% v去年城区北部有个地方大规模拆迁! e+ I, o1 _/ p( k' i
当时开放商在街道贴了一条公告 比如在规定的多少日内走人的 给予几万的奖励 结果走了大部分$ r  l2 K+ a, u* G+ N" F' x% a
但是还是有没走的 留下了一些钉子户 过了1个多月 开放商对他们叫去 必然先说事情危害性 比如不走会怎么样怎么样 然后说给他们一个机会 现在走的 给予十几万的奖励 结果又走了一些人3 `5 v! L- o- |9 V* n. m! E. ^
过了一些时日 还有一些人没走 但是工程要动工了 开放商急了 危害性是说的更狠了 然后对他们说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现在走的给予四十多万的补偿 结果这回真的大部分都走了( o* U: w+ B: d% D; i" I
于是所谓还没走的真正钉子户出现了 据说最后也拆了 但是他们拿的可能还没有上一次补偿的多  甚至有人在网上叫嚣 都一个季度了 拆迁补偿还没拿到手) v# a# T. r9 N( ~4 e+ x( f" O

6 r/ C# W4 x# q- x( y& k% M2 d1 X话说回来 我遇到一个真正的钉子户 就是我老家邻村的 当时Z.F.要建某高速 要从那村穿过去 结果那家人就是不拆 跟Z.F.要高额的拆迁费 一晃眼 事情都过好几年了 路都修好了 但是他家还是没动 因为Z.F.偏移了一下路线 正好高速路从他家边上过去了 而且我听说还不建辅路 我感慨 这家是废了 呵呵
2 b5 Y- V5 m1 L; [! |+ h4 x, ^) K6 T: g2 C2 w1 L0 s! Q4 O
其实有的时候 我真觉得 在这个时代 不要做最乖的(先走的那些) 也不要太极端的(骨灰级钉子户)

那是,这就是中庸之道。
管庄人都上管庄网!
管庄网:http://www.guanzhuang.org/
管庄论坛:http://www.guanzhuang.net/

All the world's a stage,
And all the men and women merely players.

TOP

此事各地拆迁均常见,利益驱使。

TOP

最牛钉子户,也是要付出代价的,一般人想做也做不了。比如有一家四周都被挖开了,中间就剩他们一套楼房,他们还在挺着;  又比如,为抵制拆迁而自焚的潘某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,他们不容易啊,真的付出了代价。
管庄论坛QQ2群欢迎你:68121642
管庄人都爱管庄网:http://www.guanzhuang.net

TOP

回复 4# 人在江湖 9 F$ }3 h- k9 z9 S& W
8 t( q% \/ q' ~2 V2 t) Y% c, r" i; t

! \4 j4 a9 k% \' ]   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啊 我不知道是不是骨灰级钉子户& a7 U- }4 w" O' {
    当初昌平某地拆迁 那家好像有当钉子户的意思 开发商一直拿它没辙 但是有一天晚上家里人出门在外 晚上没回家7 K5 c5 b, g! e1 r/ E2 q
    第二天回来 家都被平了 连家里的狗都被砸死了

TOP

够狠,牛叉叉拆迁公司
管庄论坛QQ2群欢迎你:68121642
管庄人都爱管庄网:http://www.guanzhuang.net

TOP

回复  人在江湖
* w) I( y( v! \
8 p+ B9 |2 t& M7 J9 ?; C. p- e6 t9 W7 C+ i" r: [1 ^( s& t
   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啊 我不知道是不是骨灰级钉子户
6 X- s" g. j) N$ A( ?6 f0 Z    当初昌平某地拆迁 那家好像 ...
6 u! s% |" i5 M爱的伤痕 发表于 2010-4-12 17:51
/ B- X( B( T, _

  M; d% Z% H* d$ g) |8 d9 ]
6 `$ L! V* c5 T( M# Y( H3 I4 L    kao!中国人活得真有尊严!
管庄人都上管庄网!
管庄网:http://www.guanzhuang.org/
管庄论坛:http://www.guanzhuang.net/

All the world's a stage,
And all the men and women merely players.

TOP

网上都能搜到 沙河大洼村

TOP

返回列表